于是他決定將戰士們勝利時舉起火炬,騎馬歡呼的一刻作成圖案,稱之為“VICTORY POLO”并繡在每個戰士的軍服上,來激勵他們。公元1814年,戰爭取得了最后勝利,美國成了一個完全獨立民族主權國家。
戰爭勝利后,美國騎兵為了自由而努力并直到成功的事跡,廣為流傳。高舉火炬,騎馬歡呼的圖案(VICTORY POLO)也成為象征自由、進取、團結、勝利的標志。
20世紀中期,T.波恩的后人V.波恩他酷愛服裝設計,為了紀念家族先人生前的事跡與發揚美國精神,V.波恩以“VICTORY POLO”圖案為標志設計出了一種款式經典,風格簡潔,令穿著者休閑舒適的服飾。一經推出便立刻得到了貴族、紳士的爭相追捧,成為了一種時尚潮流。
1966年“ VICTORY POLO”進入臺灣、日本、新加坡。
2001年“VICTORY POLO”進入(ru)中國大陸。